專業設備吊裝搬運的辦法
1、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。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《吊裝安全作業證》!兜跹b安全作業證》格式見附錄。
2、各種吊裝作業前,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,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。
4、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,安全帽應符合項目部統一規定,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定。
5、吊裝作業前,應對起重吊裝設備、鋼絲繩、攬風繩、鏈條、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,必須保證安全可靠,不準帶病使用。
6、吊裝作業時,必須分工明確、堅守崗位,并按規定的聯絡信號,統一指揮。
7、嚴禁利用管道、管架、電桿、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。未經機電、建筑部門審查核算,不得將建筑物、構筑物做為錨點。
8、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、安全裝置以及吊具、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,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。吊裝前必須試吊,確認無誤方可作業。
9、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。在特殊情況下,必須隨之升降的,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,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。
10、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,應遵守項目部的規定。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、攬風繩、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,并保持安全距離。
11、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(履帶吊車、輪胎吊車、橋式吊車等)進行吊裝作業時,除遵守本標準外,還應遵守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。
12、吊裝作業時,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,吊具、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,嚴禁超負荷運行。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,應檢查制動器,用低高度、短行程試吊后,再平穩吊起。
13、在吊裝作業中,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:
13.1指揮信號不明;
13.2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;
13.3斜拉重物;
13.4光線不足、看不清重物;
13.5重物下站人或重物越過人上方;
13.6重物緊固不牢,繩打結、繩不齊;
13.7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;
13.8機索具安全裝置失靈。
每天工程完畢時,要及時清理作業區內的廢料、雜物,并拉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,確認無誤后,方可離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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